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北仑区委、区政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北仑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6〕9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仑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甬政发〔2016〕71号)精神,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白峰街道工作委员会、郭巨街道工作委员会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白峰街道办事处、郭巨街道办事处,以及中共宁波市北仑区纪委白峰街道工作委员会、郭巨街道工作委员会。 7月22日上午,北仑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白峰街道工作委员会、郭巨街道工作委员会。
据悉,白峰街道、郭巨街道挂牌仪式将于2016年8月中旬举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在给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北仑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中提到:同意撤销白峰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宁波市北仑区政府直辖。在此区域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事宜,由宁波市负责办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批复指出,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宁波市北仑区自行调剂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白峰街道
辖区面积49.06平方公里,下辖2个社区、12个村,常住人口3.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1万人,外来人口1万人,非农产业人口占就业人口比重达87%。郭巨街道
辖区面积63平方公里,下辖2个社区、18个村、1个渔业队,常住人口2.9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4万人,外来人口0.5万人,非农产业人口占就业人口比重达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