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的文明素质正在与城市共同成长,留下城市文明发展的印迹。然而,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为引导广大市民提高文明素质、推动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让宁波更加文明,加快建设全域化高水平文明之城,我市正计划制定《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立法调研项目,已被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为“文明”立法的过程也是公众参与的过程。“问计于民”,调查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是本次立法调研的重要环节。
为此,从今天起至6月10日,市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科教文卫工委面向全体市民开展“不文明行为”新闻调查,为正在开展的《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提供参考。
只有知道哪些行为是不对的、不文明的、不能去做的,才能真正践行对的、文明的和应该做的,从而形成春意盎然的文明新风。
您最反感哪种不文明行为?希望广大市民通过热线电话、微博、微信等,踊跃反馈您的意见,请用一句话陈述,不用具体举例。读者参与方式包括寄送意见建议至宁波市灵桥路768号宁波晚报时政部(邮编315040);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nbwbwm@163.com;也可以拨打热线电话87777777。(记者张昊) |